各二级单位:
按照2025年度国家体育总局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体育科技创新项目)工作安排,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体规字〔2022〕2号)和《国家体育总局科研项目管理工作规范》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体育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须已落实研发经费、完成项目立项或签订科技服务合同,申报期间项目仍处于执行期;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技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在体育科技创新项目支持范围内。
(二)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运行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
(三)须由第一承担单位负责申报,同一牵头申报人同期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在研体育科技创新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
二、申报具体要求
(一)请申报人按照《2025年度国家体育总局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项目申报。项目名称可对照指南研究内容调整。
(二)我校限申报3项。
(三)请二级单位填写体育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将汇总表及本单位《体育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3)》,于8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3238835680@qq.com,逾期不予受理。原渠道立项及经费保障条件证明材料须作为附件提供。申报国家队科研攻关项目须征求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协会等备战单位意见,具体流程可咨询科研与研究生处。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