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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24年度全国体育科普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2025-01-08 12:02   审核人:

各二级单位:

为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大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升全民科学健身素养,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国体育科普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普及科学健身知识 追求美好健康生活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关于互联网作品及其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普及体育科技知识,传播体育文化,弘扬体育精神,提升全民科学健身素养。

(二)作品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之间制作完成并公开播映的原创微视频作品,在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等主要新媒体平台和其他网络平台公开播映,并提供相应的传播证明。

(三)作品内容应短小精悍,兼具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

(四)视频格式须为MP4格式、16:9全画幅横版、高清画面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M之间。

(五)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视频片头名称应与推荐表一致,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制作单位、版权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简体中文字幕。

(六)作者承诺参赛作品的创作思路、内容、素材等均为作者原创,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侵占、篡改他人作品。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

(七)非原创部分不得超过视频总时长的10%,以下涉及公共素材、商业网站素材、人工智能生成素材均视为非原创部分。

1.使用事件、报道等公共视频素材的需在画面注明“资料”及出处;引用商业网站素材或他人原创素材的,应在视频中标明引用素材来源。引用素材需提供授权使用证明。

2.音乐素材使用或改编应取得版权方授权,使用公共素材的需说明情况。

3.使用动画制作平台创作的视频,如其模板、表现元素等素材均为动画制作平台提供的公共素材,视为非原创。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视频、图片、文案,视为非原创。

三、征集要求

(一)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者所有,但主办方有权在署名前提下对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制作等。

(二)作品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作品内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导致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后果,由报送作品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推荐作品总数不超过5个,其他单位推荐作品总数不超过3个。

(四)请申报人于1月16日12:00前将《2024年度全国体育科普微视频作品申报表》及作品附件发送至邮箱323883568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5年1月8日

 

附件【2024年度全国体育科普微视频作品申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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