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根据《天津体育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津体院发[2020]27号)、《天津体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津体院发[2016]133号)以及《天津体育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津体院发[2017]27号)的相关规定,面向我校教师发布2025年度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规定的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原负责人。
本次科研项目须提供科研项目任务书及活页(见附件)。
其中:经费预算符合《天津体育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津体院发[2019]17号)中经费管理的具体要求。
研究周期为:自研究计划公示结束之日起,研究周期为2年以内。超过研究周期的研究计划自动终止,剩余经费冻结后直接转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若项目负责人在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退休,则经费使用延续至本次研究计划周期结束;若项目负责人在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离职,研究计划自动终止,学校即收回剩余经费归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
成果形式为: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学校为第一承担单位完成的与研究计划相关的研究报告(字数不得少于10000字),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学术专著。
本次科研项目不设任何级别。
请各位申请老师于2025年3月25日(周二)中午12:00之前,将纸质版任务书及活页(各一式三份)提交至科研与研究生处(行政楼208),电子版发送至tjtykyc@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报。
联系人:刘嘉航
联系电话:23012624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