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教师科研活力,解决教师在科研项目申报过程中的痛点难点,提升科研项目申报质量,立足服务使命,我处将于2024年11月,启动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要求
本次预申报工作面向全校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申请人需具备扎实的科研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和良好的学术道德。申报具体要求可参考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要求。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本次预申报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年度项目)预申报,不包含单另学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及其他专项。
申报项目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近年的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
申报其他事宜请参考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4/0412/c431027-40214809.html。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本次预申报主要面向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参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按照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申报其他事宜请参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事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1506.htm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本次预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申报学科范围、申报条件、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申报要求及事项请参考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sinoss.net/c/2024-03-20/638465.shtml。
二、预申报工作安排
1、2024年11月18日-12月16日:申报动员及申请材料撰写。
各二级单位积极宣传动员,对本单位教师的项目选题、研究基础、研究方向等进行梳理、把关。组织教师学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及近年课题指南和立项名单等材料。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活页(2024年版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按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论证内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填写申请评审书(2024版)。
各二级单位于12月16日17:00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tjtykyc@163.com。
材料报送要求:各单位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分类汇总后,以压缩包形式,将申报材料上传至邮箱附件,邮箱及压缩包命名为“学院+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预申报”。压缩包内包括本单位预申报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单独建立文件夹,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活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申报申请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请评审书。
2、2024年12月:申报辅导讲座。
邀请专家开展项目申报辅导讲座,现场讲授和交流项目选题、文本撰写及项目评审等方面的经验。各二级单位应自行对本单位的项目预申报材料组织高水平专家集中研讨。
3、2024年12月17日-2025年1月4日:专家论证评审。
邀请国内相关领域专家开展线上或线下论证评审工作,对各二级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人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提升申报材料的质量和竞争力。
4、2024年1月-3月(预计):正式申报程序。
按照2025年度正式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基金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通知,申报人进一步凝练、规范申报材料,填报申报系统。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和限项要求,组织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三、其他事项
1、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紧密结合学科发展,提前谋划、统筹规划、广泛动员,认真组织。
2、申请人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请、重复立项,不得将未经修改完善的往年申报书直接报送。
3、申报人资格要求及申报限制要求暂行参考2024年相关通知。待2025年申报通知正式发布后,以最新通知要求为准。
4、未参加本次预申报工作的申报人,原则上不能参加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
5、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科研与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22-23012624。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