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科办督〔2025〕108号)精神,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在津高校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现组织我校各单位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具体安排如下:
一、核查范围
自查范围为2023年1月1日以来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在自然科学领域、我单位作为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的撤稿论文。
二、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学术不端的严重性,认真布置此项工作,扎实做好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如在本次自查中,对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 号)等相关要求,一经发现,将予以从重处理。
三、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1月8日中午12点前完成论文自查工作。
有撤稿情况:《二级学院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自查报告提纲》(附件2)、《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核查报告模板》(附件3)及相关调查材料、《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附件4)。
无撤稿情况:《自查报告提纲》(附件2)。
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报送至行政楼20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tjtykyc@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奕娇
联系电话:022-23012624
联系地址:行政楼208办公室
电子邮箱:tjtykyc@163.com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