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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2-14 15:05   审核人:



各二级单位: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二级单位认真阅读本通知内容,积极动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做好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 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注:“体育学”不包括 “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训练学”“武术理论与方法”二级学科:“心理学”不包括 “医学心理学”二级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重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研究,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新兴和交叉学科研究,体现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研究,有力提升哲学社会科学国际影响力研究等方面的最新成果。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3)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公开在图书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以公开在期刊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未发表的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

申报者资格问题,因情况较为复杂,请参照《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4)中第9、10、11、12条的规定。

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成果;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成果具体申报条件请参照《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4)中第13-27条的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填写并报送申报材料初稿

1.申报人按填表要求填写2022年新版《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提供成果原件;论文类成果提供复印件,不可用底稿,必须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文章全文。

3.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评审表中填写的成果被引用或被采纳情况、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成果获奖情况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两者要一一对应。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申报者下载并填写《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二级单位汇总用)》(附件2)。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5.意识形态审核表:申报者下载并填写《天津体育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5)。

上述所有申报材料各提交1份,无需胶装,虽为初稿,但所有材料用于材料审查,请各申报人高度重视。

(二)二级单位材料初审

1.材料审核

各二级单位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及时对照通知要求以及申报答疑,对申报者的申报资格、申报成果的申报年限、申报类型、材料份数等内容逐一核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对明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予以退回,对于缺少相关材料的成果及时通知补充。

按照本届评奖的要求,各二级单位材料审核时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成果进行意识形态审查。重点包括:(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涉密成果一概不允许申报;(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初审完成后,各二级单位填写《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二级单位汇总用)》(附件2),《天津体育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5),并经本单位相关领导审核后,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2.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初审完成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申报材料(初稿)、《申报一览表(二级单位汇总用)》和《意识形态审核表》纸质版请于2022年12月26日提交至科研与研究生处,同时提交《申报一览表(二级单位汇总用)》电子版1份发科研与研究生处邮箱(tjtykyc@163.com)。科研与研究生处将在复审完成后,向二级单位反馈审核情况。

(三)申报者提交最终申报材料

申报者提交最终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1.申报评审表

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申报者须打印修改定稿的《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1)。申报评审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申报评审表请在启用WORD宏功能的前提下填写。其中:工作单位一栏,只有申请者人事关系不在高校的才需要填写,校内人员为空是正常现象;成果署名为个人的,只能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署名为团队、课题组或机构的,才可以“团队、课题组、机构名义申报”;主要作者应包含申报者,不得为空,有多人时,应逐一添加并排序,不要将多个作者姓名写在一起(一行)。最后,进行“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操作,待出现“解除文档保护”按钮时,保存文件,关闭WORD。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原件一式4份(此三类成果若最终稿与初稿内容与版式完全一致,补交3份即可),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白底红框, 尺寸5.1*3.8cm,外层覆盖透明宽胶带加固),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不可用底稿),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文章全文,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8份。申报评审表中填写的成果被引用或被采纳情况、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成果获奖情况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两者要一一对应。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其他

修订版著作须额外附有签字说明,承诺修订前版本未获过本奖,并说明该版修订篇幅、章节和主要内容等;外文类成果需额外提供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s://www-doi-org.vpn.tjus.edu.cn/)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稿;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应额外附有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应额外附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上述材料均须提供一式8份,作为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评审表》后。译著类成果申报学科类别根据成果内容实际所属学科填报,并在《申报评审表》中注明原著的语言种类。报送成果材料时,需附原著或复印本3份。

注:为规范考虑,所有的成果装订一律采取胶装加硬皮(硬皮封面采用申报评审表封面格式)方式,封皮统一为白色。请勿采用长尾夹或者订书钉简订方式。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原件加标签后单独提供,申报评审表与相关证明材料需胶装为一本;

论文类成果需将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胶装为一本。

5.电子版材料

上述4项材料的电子版最终稿均需提供,包括:申报评审表(Word格式)、申报成果(pdf格式)、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其他材料(pdf格式)。电子版材料须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

注:各类成果电子版须提供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作出说明并提交成果主要内容)。著作类需提交与原书版式与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版pdf成果,且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正文所有内容不可或缺,不可提交个人底稿;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需保证与成果打印件完全一致,所有内容不可或缺;论文类成果电子版须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全文,并须使用所发表期刊pdf扫描版,不得使用个人底稿。

申报成果与证明材料电子版附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若超过此体积,需进行相关技术处理压缩体积,或拆解为多个文档,并排列好先后顺序(比如,成果拆分为3个文档,可分别命名为“成果3-1”“成果3-2”“成果3-3”)。

依据教育部通知,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上述纸质材料以及电子版请于2023年1月11日之前提交至本单位科研负责老师处。

(四)校内公示

科研与研究生处将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只有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才会报送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本届评奖时间紧,任务重,加之疫情情况复杂,请各位申报者以及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时限完成相关工作,切勿拖延,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与研究生处联系人:杨奕娇

联系电话:022-23012624;15620975269

电子邮箱:tjtykyc@163.com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附件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5:天津体育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核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二级单位汇总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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