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能力,市教委计划于近期启动第四届天津高校智库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一)申报范围
1.决策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采纳或应用证明,以及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
证明包括以下类别:
(1)明确注明报告名称,写清采纳时间的采纳证明。
(2)有关内参用稿通知。
(3)领导批示或获得领导批示的表彰信、感谢信等。
(4)实际出台文件中吸收了报告的有关成果,能够提供说明文件。
(5)其他能证明报告被采纳或应用价值的材料。
证明材料开具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或在证明内容中明确说明在上述时间段内被采纳应用。
2.连续出版的年度发展报告类,不能将申报时限内出版的多本报告作为整体申报,只能以某一年度的报告进行单本申报,并必须提供相关的采纳证明材料。
3.应用对策论文,聚焦国家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的体育领域问题,须具有典型案例分析,数据调查分析,可操作性的解决问题方案,并在国家部委主办的高端期刊上发表。
论文发表起止时间定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公开在期刊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
(二)申报数量
1.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参与其他成果申报的,项数不限。第一作者为同一署名人的多项成果,不论由第几作者申报,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成果申报。
2.每个集体申报只能申报一项成果。署名以协同创新团队、课题组、社科基地、高校智库、社科实验室等申报。
二、申报要求
各申报人或单位于2022年5月13日12:00前提交成果材料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jtykyc@163.com。逾期视为主动放弃,不予受理。
三、成果材料要求
经形式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需在2022年5月16日12:00前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2.《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3.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
4.申报成果一式3份,至少1份原件。
联系人:刘嘉航 电话:23012624。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