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
2012年度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范围涵盖20个学科。有关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可在指南的框架内,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在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前提下,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
二、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申报人须注明其中一种,切忌同时选择三种或两种,否则无效。
三、研究周期:应用对策研究(包括系列论文集和研究报告)一般要在一年至一年半完成,基础研究(包括专著)一般要在二至三年内完成,多卷本,可适当延长。
四、限报范围:(1)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2)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国家教育规划办项目、国家艺术规划办项目、天津市艺术规划项目、市历年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市“十一五”期间在研的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和委托项目负责人一概不得申报。如有申报,一经核实,取消申报和评审资格。(3)有不良科研信誉者,亦属限报人员。
五、其它:(1)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申报者,须由两名同专业方向的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可申报。(推荐意见一律要求手书,专家签字盖章方可有效) (2) 活页不得暴露申请人所在单位、本人姓名、参与者姓名及相关背景,否则视为作废 (3)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左侧装订。
六、报送时间和报送材料: 请申请人于2012年6月18日(周一)前将申报书(四份)和活页(三份)书面材料提交科研处(同时通过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档),科研处负责统一报送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科 研 处
2012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