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涉及23个学科(不包括教育学、军事学、艺术学)的申报成果申请书都要按照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发布的《申报数据代码》填写。
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包括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或未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以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的,须通过答辩2年(含)以上。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或专题研究报告(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字数一般在20万-60万
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为申报成果第一作者。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或相关出版机构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
请申请人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12年6月25日(周一)将下述材料提交到科研处: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一式三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装订成册的成果书稿5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7份,包括著作名称、目录、5000—10000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译文,成果概要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材料。
3、以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的,须提交论文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未入选的申报成果,须附详细修改说明。
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并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请申请者按照上述时间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说明:“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和“申报数据代码表”等相关资料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
科 研 处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