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简介 | 管理制度 | 学术专家 | 科研机构 | 科研简报 | 成果转化 | 学风建设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正文

天津市科委关于征集2016年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6-09-06 09:51   审核人:
    为全面落实我市科技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部署要求,为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战略决策和智力支撑,天津市科委发布《2016年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有关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实施背景、主要目标及任务

  2016年度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要紧紧围绕全面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自创区与自贸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科技小巨人升级版和建设产业创新中心、民生科技发展等重点领域,通过调查研究,形成一批提升我市科技、经济及社会发展的创新成果,服务于我市科学管理、政策制定和决策参考。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求

  申报单位应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申报单位填写申请书时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大学要填写到学院;科研院所要填写到部、室。各申请单位(大学以学院为单位)申报重点项目与自主选题项目不超过4项。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二)资金预算

  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按照重点招标项目、自主选题项目实行分档资助,资助金额分别为10万元、2万元,资助方式为无偿资助。

  (三)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16年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实施期限为一年。

  (四)申报项目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包括以下2种情况,查重后项目将不予支持,并视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1. 项目内容查重:在研究同一个阶段得到过相关类的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2. 项目负责人查重:截止2016年9月份,承担有未结题的市级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五)不予受理的项目

  1. 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 承担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计划项目年度检查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3. 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审计出现问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五)优先支持

  为培养我市战略研究科技人才,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中自主选题项目将重点支持45岁以下的科技人员。

  三、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设计项目时要全面把握和理解申报指南的要求和内涵,科学、完整地设计项目。申报指南对重点招标项目附加了说明,明确了项目必须实现的目标及涵盖的主要研究内容。申请人在设计项目时必须包含这些内容和目标。重点招标项目申报题目必须与申报指南题目一致,并应在“项目名称”后括号注明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自主选题项目申报题目不得与申报指南重点招标项目题目重复,并应按指南要求明确自选方面。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注册

  申请人可通过天津市科委网站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公共服务平台”(http://218.69.114.96/platform/),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请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书(已经注册的申请人无需再次注册)。

  (二)在线申报

  申请人登陆系统创建项目申请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申请单位;申请单位需要通过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部门或区科委;局级主管部门或区科委需通过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委。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单位在线审核并提交的时间截至到2016年9月21日17时,在此之后各单位账号将自动关闭,不能再进行提交;科研处在线审核并提交的时间截至到2016年9月22日17时,在此之后账号将自动关闭,不能再进行提交。建议各申请人与科研处提早做好沟通,以免造成延误。

  (四)纸质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应及时登录系统关注项目审核状态。当“项目状态”栏显示“技术审查通过”时,说明已完成项目申报流程。对于已完成项目申报流程的项目,请打印报送《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含相关附件)纸质版一式七份(加盖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其中至少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在封面右上部标明。每份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申请书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项目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16年9月26日—27日

  受理地点: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地址: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区,邮编:300203,电话:58792806,传真:58792799)

  五、相关联系电话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22日17时前(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具体如下:

                                                                 科研处

                                                              2016年9月6日

附件【项目指南.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 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全国优...  
· 关于转发《体育总局办公厅...  
· 转发关于开展第十八届天津...  
· 关于征集2024年度天津市艺...  
· 转发天津市社科联2023年天...  
· 转发关于征集 2023 年度国...  
· 关于征集首届天津市科学传...  
· 关于转发《市科协关于征集2...  
· 我校开展“科研扶植(培育)项...
· 我校组织开展“天体学术大讲堂...
· 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科学论...
· 我校本科生王梓城、梁莹荣获“...
· 全国科普日 我校科普实践团参加...
· 科研处举行2017级硕士实习生总...
· 2019年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
· 科研处组织第十六届天津市社会...

天津体育学院科研处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电话:022-23012624  邮编:30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