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加强我市高校应用基础研究相关行动规划,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推进科技领域简政放权,给高校开展科研更大自主权,努力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按照市教委科学研究工作部署,2022年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工作于近日启动。现将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科研计划项目包括:高校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支持高校开展长期稳定的自主选题研究。项目不限定申报领域,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
二、项目要求
1、加强基础研究。项目应有一定比例的基础研究选题。基础研究应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主要围绕我市“双一流”学科的前沿科学问题、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科学问题、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0到1基础研究。
2、突出应用研究。项目应紧扣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研究,特别是对我市“十四五”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优势支柱产业进步等开展创新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项目研究成果应着眼于转化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着眼于推动智库成果转化。
3、鼓励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二十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为突出的研究内容开展研究和阐释。驱动发展战略、
立足推进我市“十四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研育人、人工智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网络安全等国家和我市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4、注重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一流专业和一流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认定条件
1、自然科学一般项目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岁,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主持人不超过45岁。
2、我校认定推荐项目数量:自然科学一般项目2项,社科一般项目9项。
3、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四、项目经费
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为:每项6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为:每项2万元。具体资助金额根据当年学校经费情况确定。
五、其他
1、项目任务书签订为2022年12月份,项目研究周期从第二年的1月1日起算。
2、请各科研秘书于11月8日中午12点前将汇总后的申请书(一式3份,A4双面打印)和推荐认定项目一览表(1份)提交至行政楼208室,同时电子版发送到tjtykyc@163.com,逾期将不再受理。经专家评审、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教委,市教委将在11月公布立项名单。
3、联系人:刘嘉航,联系电话:23012624。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