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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11-04 15:51   审核人: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和激发天津市高校外语教育一线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外语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能力,推动天津高校外语教育高质量发展,市教委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我校可申报不超过2项。现将2021年度外语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教委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联合发布《2021年度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指南》,申请人应按项目指南确定选题,自拟名称申报。

二、经费资助

本专项任务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青年项目限40岁以下教师申报,资助经费0.5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的申报人须为高校承担外语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

(二)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限5人以内(不含负责人),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且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自201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已获得省部级以上资助的项目(含相近项目)负责人。

四、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一)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二)最终成果:1.学术理论专著;2.学术理论文章;3.调研咨询报告。

(三)以项目相关内容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论文、著作等成果须唯一标注“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号”。

五、申报办法及程序

(一)项目组须按要求填写《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申请书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二)请各申报人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jtykyc@163.com,纸质材料送至科研与研究生处(行政楼316)。逾期不予受理。

(三)科研与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限报项目数择优推荐立项。科研与研究生处将于2021年11月22日前反馈评审结果,并向相应申报人反馈专家修改意见。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组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予以撤项,同时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二)本项目纳入“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管理,项目变更、撤销、结项等参照“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要求执行。

(三)获批的立项项目要严格依照申报书中经费概算的支出类别、额度,加快执行进度。

附件:1.2021年度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指南

2.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报书

3.2021年度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请汇总表

    联系人:刘嘉航 电话:23012624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1年11月4日

 

附件【附件3:2021年度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请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1年度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指南.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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