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津政办函〔2017〕92号)精神,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资格和条件
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要求详见《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附件1)。
二、材料填报
1、系统填报
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jl.kxjs.tj.gov.cn)。
系统填报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16:00,逾期无法提交。
2、多媒体介绍材料
提名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的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初评通过项目须制作多媒体介绍材料。多媒体介绍材料包括PPT视频版及PPT版,长宽比建议16:9,不得加入背景音乐,不得出现主讲人画面。
PPT视频版格式要求:制作wmv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由前三完成人录制,插播的含专业配音的视频一般不得超过总时长的10%。
PPT版格式要求:.pptx或.ppt格式,不得加入配音,不需自动播放。
请于9月15日前,将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项目的多媒体介绍材料刻录光盘,报送至科研与研究生处。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初评通过项目多媒体介绍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纸质提名材料
评审通过项目的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提名项目公示及科研诚信审核情况说明》纸质盖章/签字件(1份)。未通过评审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提名书。
三、注意事项
(一)天津市科学技术奖不受理涉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项目。
(二)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所列代表性论文或专著应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2021年9月9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整体技术应实施应用一年以上(2021年9月9日前应用)。
(三)提名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应按规定完成科技成果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