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第七批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就开展第七批(2019年度)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部级以上命名专家和已入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市“131”第一层次人选等重大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以及担任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选不在推荐范围。已入选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的人选不重复推荐。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在全市社科理论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拔尖人才。
重点选拔重大课题、重大活动、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课题主持人。
(二)选拔条件。申报人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品德优良。热爱祖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遵纪守法。
2.业务精湛,成绩显著。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有开拓创新精神,对宣传文化事业繁荣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奖项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在本专业领域得到公认,有较高知名度。
3.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三、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科研秘书将申报人相关材料汇总后,务必于5月27日(周一)中午12:00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报送材料包括(每位人选必备):
1.《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批”人才推荐表》1份(A4纸双面打印、不要改变页面设置)、《汇总表》1份;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学历、职称、获奖证书等,单独装订成册,不超过30页)。所有表格和佐证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2.业务成果。每位人选须报送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作品1至2件(理论类为专著或论文)。
联系人:毋老师 23012624
邮 箱:tjtykyc@163.com
科研处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