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天津体育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津体院办发﹝2012﹞3号),现奖励我校教职工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凡科研成果符合该奖励办法的完成人,须于2016年4月15日前在科研管理系统完成成果登记,并持成果实物到科研处审核、备案。因个人原因漏报的科研成果,奖励费不予补发。
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4月15日。
科研处
2016年4月8日
天津体育学院科研处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电话:022-23012624 邮编:30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