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
根据国家有关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的规定,以及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对承担横向课题的负责人提出如下经费管理的要求。
1.横向课题经费需要进行预算,按照《天津体育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津体院发〔2014〕44号)中列出的经费科目进行预算,不做预算的科目的金额栏内填“0”。不得在列出的经费科目名称之外另列科目名称。课题来源单位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其规定的科目进行预算。
2.科研处将对预算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科研处统一发放经费账簿,负责人将预算表自行粘贴在经费账簿首页,报销时需持有往来账簿,由财务处确认盖章。
3.相应管理办法按照《天津体育学院横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津体院办发〔2008〕8号)执行。
4.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科研处、财务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