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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2013年度学风建设工作报告
2014-05-28 10:04   审核人: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教社政函[2004]34号)、《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的规定,以及《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文件要求,我校扎实开展了2013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的各项工作和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将我校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制定学风建设相关文件,保障学风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为规范学术行为,坚持学术诚信,维护学术道德,促进学术创新与繁荣,我校发布《天津体育学院学术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对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同时提出了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在该规范的基础上,我校又制定了《天津体育学院学风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天津体育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文件。《细则》明确了学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完善了我校学风建设的制度和机制。《办法》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设立学校学术道德规范的职能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力,规范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举报、审查、处理程序。同时,我校在加强学风建设方面制定了其他相关文件,对学术行为进行规范,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惩处。这些文件的制定实施,为推进我校学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二、设立学风建设的专门机构,加强学术行为监管

    根据《办法》规定,在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学术道德规范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学校学术道德规范的职能机构。学术道德规范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学科分布指定不少于五名教授组成。委员会负责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投诉,讨论并决定是否启动调查程序;根据需要邀请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临时工作小组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鉴定;根据调查情况、临时工作小组的鉴定意见,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提出认定和处理建议。并最终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三、积极落实文件精神的举措和成效

    在制定了相关制度文件、设立职能机构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大力加强学术规范、学风道德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师生的务实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逐渐培养形成良好的学风、教风、校风,全面提升高校师生学术素养、人格品质,维护规范健康的学术氛围,促进科研教学水平快速提升。

    将职业道德、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作为教师岗位培训与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计划和举措

    学风建设工作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我校学风建设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推进,坚持以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手段,使学风建设成为高校常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渗透到我校各项科研教学活动中去,形成从师生到院系到学校的全面良好健康的学术氛围,净化学风环境,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学术繁荣、教育发展打好基础。具体计划包括:

1、进一步加大对学风建设重要意义的宣传,在师生中积极推行学术行为、学术道德自律、自检行动,大力宣传师德高尚、学风优良的先进师生事迹,通过专题报告、研讨、论坛等形式对学风建设问题展开广泛而深入的讨论,使学风问题进学校、进书房、进大脑。

2、加强学风问题的网络平台建设。发挥网络平台的优势,强化监督管理过程,促进科研人员加强学术道德学习,提升学术创造力。

3、在调研的基础上,每年出版学风建设报告。增强科研人员的学风意识,提高学风建设的责任感。

4、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建设,将学术道德水平的考量纳入到师生业绩、素质的考核范围中,形成综合全面的考核体系,有助于优化教风学风的形成和保持。

天津体育学院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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