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体育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津体院发[2017]27号)以及《天津体育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体院发[2020]27号)的要求,学校现已收回结项后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执行完的项目结余经费。
现面向我校教师发布天津体育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规定且结余经费超过2000元的项目原负责人。
本次科研项目必须提供计划任务书(见附件)。
其中:经费预算符合《天津体育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体院发[2020]27号)中经费管理的具体要求。
研究周期为:自研究计划公示结束之日起,研究周期为2年以内。超过研究周期的研究计划自动终止,剩余经费冻结后直接转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但是,若教师在执行此过程中退休的,则经费使用延续至本次研究计划周期结束。
成果形式为:以第一作者、学校为第一承担单位完成的与研究计划直接相关的研究报告(字数不得少于10000字),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学术专著。
如项目负责人在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离职,研究计划自动终止,学校即收回剩余经费归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
本次科研项目不设任何级别。
请各位申请老师于2021年10月4日(周一)16:00之前,发送任务书及活页的电子版至tjtykyc@163.com,科研与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然后通知立项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版任务书及活页(各一式三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报。
联系人:毋江波 联系电话:23012624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