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师:
根据《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06/c219469-31991309.html)要求,现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我校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提交材料及日程安排:
1.申请人严格根据国家社科申请有关要求,将填写好的申请书、活页和《2021国家社科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打包为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的压缩文件,于2021年2月25日24:00前发送至邮箱tjtykyc@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2021年国社科申报+学院+姓名”。提交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没有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2.由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限报项目数择优推荐。科研处将于2021年3月1日前反馈评审结果,并向相应申报人反馈专家修改意见。
3.被推荐的申请人下载安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录入课题信息(在“录入”选项中选择“用管理系统录入”)后导出数据库文件(点击“邮件”选项,选择“向上级发送申报数据邮件”,再点击“文件导出”)。
4.被推荐的申请人请在2021年3月4日8:30-12:00,将申请书(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活页(一式6份)和《2021国家社科项目申报汇总表》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数据库文件一并报送至行政楼316。逾期没有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申请书和活页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相关管理文件、《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申请书上填表说明、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等,严格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
2.请申报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教师可扫码入群,及时获取申报信息。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我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