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0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指南》的相关规定,现就我校2020年度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类别和学科类别
年度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本年度课题申报分为19个学科。申报人应选择适合自己的学科专业进行申报。交叉学科项目应按照研究专长“靠近”原则,选择某一学科进行申报。
申报资格及限报范围
2020年度天津社科规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一)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二)凡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或在研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委托项目、市艺术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一概不得申报。
凡申报了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人,不得申报。评审立项设查重程序,如有违规,一经核实,即取消申报和评审资格,记入不良科研信誉档案。
(三)有不良科研信誉者,亦属限报人员。
(四)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五)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截至申报时不超过35周岁。
(六)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七)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更多申报细则详见《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0年度项目申报通知》(附件1)。
三、申报材料清单
课题申报材料一律使用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3月印制的最新文本。
(一)《申请书》(附件4)要求一律机打,A4纸版面,左侧装订,一式3份(含原件1份)。
(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5)要求一律机打,A4纸版面,左侧装订,一式5份,字数不超过5000字。
(三)《2020年天津社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
四、申报程序、时间及要求
(一)2020年4月9日(周四)下午16:00前:申请人将《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2020年天津社科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交至所在部门科研秘书。
(二)2020年4月10日(周五)中午12:00前:科研秘书将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本单位《2020年天津社科项目申报汇总表》,以压缩文件包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238835680@qq.com。
科研处将在科研处网页上公布各部门提交材料情况,逾期没有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三)2020年4月16日(周四)前: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限报项目数择优推荐,并在科研处网页上反馈评审推荐结果。
(四)2020年4月19日之前:获得推荐的申请人将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的《申请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5份,《2020年天津社科项目申报汇总表》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按要求报送本单位科研秘书处。
(五)2020年4月20日中午12:00之前:各单位科研秘书将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本单位《2020年天津社科项目申报汇总表》等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电子文档以压缩文件包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238835680@qq.com。
逾期没有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须在申报期内如实认真填写申报信息,并保证学术诚信,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3年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并向有关单位通报。
(二)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需提供与本校正式聘用关系的官方证明材料。
科研处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