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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科规划2019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2019-03-27 15:30   审核人:

各学院、部、处:

现就天津市社科规划2019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今年视察天津时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挥我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

二、申报说明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9年度课题指南》指导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申报。《课题指南》没有逐一列明每个学科的选题条目,只围绕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等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一批选题条目。其他学科课题申报不受本《课题指南》条目限制,申请人可参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所列选题条目或自行设计选题申报,自行设计选题申报,必须遵循本《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

申报课题应着力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鼓励研究事关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课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申报细则

1.如所申报课题围绕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请在填写课题《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时,在学科代码中如实增加“XSX”字样,如“TJKS19XSX--”,不受项目类别和学科类别的限制。

2.项目类别和学科类别:年度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本年度课题申报仍分为18个学科(某些相近学科作了合并,填写时请按学科代码代表的学科名称填写)。申报人应选择适合自己的学科专业进行申报。交叉学科项目应按照研究专长“靠近”原则,选择某一学科进行申报。

3.成果形式与完成时限:本年度课题规划项目的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申报时务请注明,切忌同时选择三种,须至少明确一种成果形式,否则无效)。填写两种形式的,须同时满足两种形式的结项要求。应用对策研究(包括系列论文集和研究报告)一般要在1年至1年半完成。基础研究(包括专著)一般要在2至3年内完成,多卷本,可适当延长。最终“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的“系列论文”,须打印装订成册。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引文务请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专著”成果出版时,须在扉页或后记中注明“天津市××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项目”字样,并为唯一标注。

4.申报资格与限报范围:(1)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2)凡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或在研市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子课题)、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委托项目、市艺术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一概不得申报。凡申报了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人,截至2019年5月6日,经公示未获立项的,方可申报。评审立项设查重程序,如有违规,一经核实,即取消申报和评审资格,记入不良科研信誉档案。(3)有不良科研信誉者,亦属限报人员。(4)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申报落选课题,需按我市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重新申报,不可直接转报市级项目或代为申请。(5)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申报者,须由两名同专业方向的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可申报(推荐意见一律要求手书,专家签字盖章方可有效)。(6)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截至申报时均不超过35周岁。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7)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8)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5.申报文本:课题申报材料包括《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9年度课题指南》、《学科代码表》、《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请书要求一律机打,A4纸版面,左侧装订,一式3份(含原件1份),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章后,统一报送市社科规划办。

申报人须在申报期内如实认真填写申报信息,并保证学术诚信,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3年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并向有关单位通报。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 请申请人于2019年4月15日(周一)下午16:00前将《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交至所在院/部/处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整理并填写《2019天津社科项目申报汇总表》,与申报材料一并于2019年4月16日(周二)中午12:00前交至科研处。

  2. 天津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限报项目数择优推荐。科研处将于2019年4月22日(周一)前反馈评审结果,并向相应申报人反馈专家修改意见。

  3. 被推荐的申请人请在2019年4月26日(周五)12:00之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3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本院/部/处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形式审查并汇总后,填写《2019天津社科项目申报汇总表》于当天下午16:00之前提交科研处,逾期没有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申请书和活页要求一律机打,A4纸版面,左侧装订,一式3份(含原件1份)。

科研处

2019年3月27日

 

附件【2019-2天津市社科规划课题指南.doc已下载
附件【2019-4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2019-3学科代码表.doc已下载
附件【2019-5课题设计论证.doc已下载
附件【2019天津社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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