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七批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和专家评审小组评审,决定推荐我校刘春华为我校第七批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推荐人选。按照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通知要求,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5月30日0时—2019年6月3日24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23012748(纪检委),23012624(科研处)
科研处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