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天津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顺利开展,确保申报成果及佐证材料能够如期申报,请组织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含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社科普及读物、译文、译著、工具书、年鉴、古籍整理、音像制品等)、未公开发表且具有重大决策咨询价值的党委和政府内部呈送的智库研究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经省部级及以上规划单位立项且已经过专家鉴定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做好参评成果申报材料的准备。
请各单位关注《天津日报》、《今晚报》及天津社会科学网(http://www.tjskw.org.cn)发布的《天津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公告》,组织相关人员按期开展网上填报和成果申报工作。
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